(一)“低保”救助。xxxx年,xxxx市有城镇低保1420户2598人(其中系统内658户948人,系统外762户1650人);农村低保2799户4653人(其中系统内2629户4178人,系统外169户475人);特困人员449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38人,农村特困人员411人)。根据要求,分别将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从590元提升至615元再提升至680元,人均上涨幅度为90元/月;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从390元提升至xxx元再提升至480元,人均上涨幅度为90元/月;城镇特困人员月保障标准从770元提升至800元再提升至884元,人均上涨幅度为11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月保障标准从600元提升至624元,人均上涨幅度为24元/月。全年共计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2298.2万元。由于xxxx市“6·10”震群地震及疫情等突发性灾害,导致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到xxxx年底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23户1358人,共计298.34万元。建立完善xxxx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协同多部门开展认定工作。全年全市完成认定城乡低保3287户5126人(其中通过走访、宣传有监测户、重病、重残纳入城乡低保家庭13户52人);特困人员449人。
(二)社会救济。xxxx年,xxxx市有高龄老人1466人,根据要求将高龄老人津贴进行提标为80~89周岁从80元/人/月增长至100元/人/月,90~99周岁从150元/人/月增长至3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从400元/人/月增长至1000元/人/月,全年发放高龄津贴124.01万元。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州救助站接受救助,全年共救助28人。对不愿入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并安排住宿、购买车票或遣送回原籍。
(三)基层建设。xxxx年,xxxx市民政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印发《xxxx市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指南(xxxx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三务”公开,探索建立统一的村(社区)公开标准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方案》,3月底全市所有村(居)普遍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印发《关于成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