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xx县民政局主要开展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下设机构:xx县地名工作服务指导中心、xx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xx县婚姻登记处、xx县大火地康复服务站、xx县城乡低保管理中心、xx县社会福利中心。
(二)社会救助。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xxxx年1—12月累计保障城镇低保1.312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679.3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38.5687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1384.5万元。落实困残重残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现有2908人,1—12月累计发放3.6024万人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60.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现有2939人,1—12月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861万人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97.87万元。强化救助管理。顺利完成了流浪乞讨日常救治、主动巡查、跨省接送等工作。加强对救助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确保受助人员在救助期间的安全,同时对受助人员信息进行录入和归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救助人员进行甄别摸底,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地区返乡和求助人员及时报送县疫情防控办。协助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街头乞讨人员进行清理救助,及时安排乞讨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xxxx年共救助74人,共支出救助金1.4282万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往返交通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坚持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严格按照《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xxxx年1—12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00人次,累计救助资金39.9851万元,下拨乡镇备用金24.0149万元。持续推进精简退职。精简退职累计发放94人次,总发放金额3.76万元。保障特殊人群。持续对入住州第五人民医院的“六大疾病”的精神病进行一天15元生活救助,按照文件要求,xxxx年,已累计保障133人次,支付49.2万元,并保障寄养在德昌福利院的盲流人员26人基本生活费及相关医疗费52.7907万元。
(三)特困供养。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84人,其中分散供养478人,集中供养106人,1—12月累计保障5765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87.31万元。
(四)社会事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档案数据化。以民政局婚姻登记室为中心,广泛宣传、贯彻婚前检查政策,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前检查率达10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