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县文化和旅游局在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x县文物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x县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48处。可移动文物1500余件(套),等级文物333件(套),包括二级文物1件(套)、三级文物63件(套)、一般文物177件(套)、未定级文物92件(套)。文物资料1200余件(套)。
二、文物保护保护工作情况
(一)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成立县级领导机构,组件普查工作队,2024年累计投入普查经费20余万元,2025年县级预算经费2万元。截至目前,已复查和上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80处,完成率为100%。同时,x县征集和排查文物线索共22条,目前已核查和预先采集文物普查数据14处,可以初步判定为文物登记对象。
(二)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一是狠抓文物抢救修缮。自2021年起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0万元作为文物保护日常管护经费,相继组织实施了小街圆通寺魁阁、白龙桥魁阁、文庙魁星阁、古盟台及诸葛武侯祠、兴隆村节孝坊、尖山村大花桥、尖山三台楼、下四板桥文昌宫等11项文物修缮(抢险加固)工程,不断扩大全县文物修缮范围,文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加大文物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