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xx县、xx县)、自治区乡村振兴稳步发展县(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的支持力度,搭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2022﹞x号)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xx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x方略,牢牢扭住xx工作总目标,坚定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程,面向全州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38个脱贫村、1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和7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不少于10个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项目,打造不少于6个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品牌,推广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在全州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动员引导全州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全州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重点任务
聚焦“五大振兴”,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兴农、文化润x、扶弱济困、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开展“五项行动”,推动全州社会组织依据各自章程、业务范围和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品牌化特色助力活动。
(一)开展产业发展帮扶行动。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聚焦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通过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平台搭建等方式,与帮扶地开展产业合作,引进新兴产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农村人口稳岗就业和持续增收。以行业协会商会类、农业农村类、科技类等社会组织为重点,支持其根据帮扶村需要,调动行业技术和信息资源,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技改、销售等开展对口帮扶服务,帮助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