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2009年,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以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为主线,突出规范支出管理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对县(区)的财政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扩大“乡财县管”改革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各项改革,并获初步成效。各项改革具体内容有: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力
在总结市本级2008年预算编制情况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脱钩。通过细化公用经费定额,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分档体系,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确保政权机构运转和各项事业正常的日常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绩效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部门预算的公开化、透明度得到提升,预算执行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完善对下财政体制
重点开展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根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形成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的调研报告,为明年适时调整对下财政体制作准备,以确保市和县(区)的财政体制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做大市本级财政“蛋糕”。
三、进一步扩大“乡财县管”改革范围
做好“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扩大“乡财县管”改革范围。我市除2009年前选定的右江区、田阳、田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田林、隆林八个县(区)外,余下的平果、乐业、西林三个县也将纳入改革实施范围,于2010年起实施“乡财县管”改革。我市将初步建立起以“乡财县管”为主、以建立规范的分税制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的管理模式为辅,不断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市本级已经全面推开,县一级改革试点工作也在12个县(区)全面启动并正常运行
目前市本级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至今,市直182家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支付业务,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1个,二级预算单位81个。
在全面推进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同时,县级的改革也取得了新进展。我科积极协调县一级财政准备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推进县一级改革在我市的顺利实施。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至2009年11月,我市各县(区)全部实施了县一级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凌云、田阳、德保、田林、田东等县已经全部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县(区)级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共716个。
五、积极推进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桂财库〔2008〕2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快捷性、统一性,完善财会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高效,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市本级积极开展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的试点准备工作,并已草拟了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我们计划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分步实施该项改革,力争2009年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十五个有代表性的预算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在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系统的衔接后,首批试点单位计划明年1月启用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核算管理系统。
六、进一步扩大国库改革范围,加大国库直接支付力度
2009年我市本级在成功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资金支出范围。2009年,已将工资统发、车辆保险、加油、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失业保险等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直接支付率达41%,比上年增长5%,加大国库直接支付,不仅确保了财政资金直接到账,避免了层层拨付项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已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开发的新版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并做好全市试点的推行工作
目前市本级推行了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监管”为管理模式,以实现财政收入税收化、专户金库化、督查经常化为改革目标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至2009年1至11月,全市已经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224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22个,二级预算单位102个。全市纳入非税收入改革的收费项目共1241项。
八、积极准备进行公务卡改革的试点,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增强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并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务卡开展先试点再扩面的原则,先扎实基础,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广的精神,我市第一批试点单位,在市直一级预算单位中选出10家作为公务卡改革试点。这项工作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按先出台方案,在市政府批准方案后,大力进行公务卡改革的宣传,其次按照程序确定了工行、建行、农行、中国银行为我市公务卡发卡银行及代理银行,最后进行软件调试及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我市本级在九月份启动试点公务卡制度改革,对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原采用现金报销或限额支票支付的各类公务性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卡的报销流程与过去也将有所不同。由于我市公务卡改革工作刚起步。
九、修改百色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参照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桂政发〔2008〕35号)的规定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局修改了《百色市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本收益的收支范围、申报与核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比例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将直属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比例从2008年初步拟定的第一类15%,第二类10%,第三类暂缓三年或免交,修改为第一类10%(实现年度净利润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第二类5%(实现年度净利润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第三类暂缓3年上交或免交(实现年度净利润100-万元以下),体现政府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时期努力帮助、扶持企业渡过难关的决心。
十、将国有资本收益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收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模式改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企〔2009〕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2〕37号)和《关于确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程度的通知》(桂财非税〔2009〕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将国有资本收益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采用“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模式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并纳入预算管理。
第2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总量、增幅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经历了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挑战,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坚持在困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11年-2015年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10.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5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7.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3.81亿元(预计),年均增幅15%以上,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区各县区前列。
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壮大,财政支出规模也逐年上升。2011年-2015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77.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56.52亿元。财政支出从2011年的2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2亿元,年均增量7亿元,年均增幅20%以上。
(二)2015年1-11月财政收支情况。1-11月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5225万元,同比增长51.23%。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733万元,占年度预算任务的93.22%,同比增长16.4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49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69.97%,同比增长77.92%,预计可完成今年收入目标任务。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把握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时申报项目,继续抓好节能环保、“一事一议”、特色小城镇中心村及棚户区改造、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政府投资大、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截止目前已到位17.8亿元,全年力争项目资金20亿元,增长30%。
(三)2015年1-11月政府融资情况。为了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兑付农户征地补偿款及归还银行贷款等资金不足的困难,通过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贷款,努力提高融资工作实效,全力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截止目前到位贷款28.8亿元。积极申请自治区政府债务置换资金,截止目前三批共到位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514822万元。
(四)2015年1-10月各项存、贷款情况。截止2015年10月底,永宁县辖区内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03.19亿元,同比增长4.41%。辖区内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18.63亿元,同比增长4.55%,其中长期贷款余额55.18亿元,短期贷款余额60.46亿元,行政事业及企业贷款余额73.59亿元,基本达到货币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的融洽统一。
(五)“四个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照银川市的统一部署,从3月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政府存量资金清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四个专项行动,清理结果为:
一是闲置土地清理方面:对认定的7宗部分建设土地,下发限期开工通知,按期进行开工建设;对认定的因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9宗土地闲置(面积为933.48亩)。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县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
二是政府债务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有36个单位上报了政府债务,上报总额共计1799009.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共计346290万元,涉及9个单位、部门;地方政府债券(含国债转贷)33071.28万元,涉及1个单位;外国政府贷款3013.6万元,涉及1个单位;企业债81976.37万元,涉及5个单位、部门;应付工程款1334658.67万元,涉及29个单位、部门。通过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政府债务的总体情况。
三是政府存量资金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核查清查工作结束,全县133个账户余额为88511万元。依据核查情况,全县各单位账户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金额18903.8万元,财政收入上缴财政金额16.4万元,财政拨款资金结存退回财政国库金额264.8万元,财政专户余额为7221万元,贷款户62105万元。依据核查情况,县财政已将拨款资金结存应退回财政国库金额264.8万元全部收回统筹安排。其余资金继续按原用途留用。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固定资产价值达67962.1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4728万元,通用设备16160万元,专用设备12451万元,图书、档案类45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638.3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94万元,无形资产334万元。通过清理核查,我县固定资产盘亏786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20.8万元,通用设备3539.9万元,专用设备1429.1万元,图书、档案类34.1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05.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27万元。
(六)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一是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出台了《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实际建立综合治税“三个一”工作机制,主抓七项重点工作,形成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长效机制。二是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永宁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永宁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已下发各单位执行。三是推行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开展经营性资产专项整治,建立设施园艺贷款清收工作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共收回设施园艺贷款本金857.37万元,利息162.04万元,本息合计1019.41万元。
二、财税工作运行情况分析
一是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例较小(截止11月底为66.57%),税源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一方面从行业角度看,房地产建筑业税收比重进一步加大,占总体税收收入的80%以上,另一方面从政府协税角度看,收入比重也在加大,占总体税收收入的39%。二是定期召开的综合治税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效果明显。三是财政部门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截止11月底,完成非税收入4.3亿元,超收2.3亿元。四是全县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等薄弱环节发展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存款、贷款持续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县支柱产业减收严重,特别是房地产业成交萎缩,造成税收增长乏力。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较小(截止11月底为66.5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靠非税收入拉动,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较大(截止11月底非税收入为4.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3.43%)。今年我县虽能完成今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但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较少,造成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不能及时保障到位。
二是偿债压力较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由于历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逐步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困扰着财政工作正常运行,加之兑付农民征地拆迁安置等支出无资金来源,维护稳定任务较重,今年还本付息等支出占用大量国库资金,造成部分中央和区市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加之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数额较大,造成财政支出矛盾突出。
四、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思路
(一)培植财源抓增收。一是配合税务部门,积极培植财源,切实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水资源费、排污费、人防费、交通罚没等非税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税收和非税收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5年增长7%。二是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从立项开始进行跟踪服务,实施优惠政策促进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尽快形成有效税源。三是继续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及时把握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申报项目,继续抓好节能环保、“一事一议”、特色小城镇中心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等财政投资大、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增强县级可用财力,支持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力争2016年比上年增长20%以上。四是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科技后补助资金、创业就业担保基金等各类基金,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涵养有效税源,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就业。五是设立永宁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加快推进各行业快速发展。建议以永宁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平台,县财政每年注入1亿元(三年共计3亿元),委托一家商业银行,引入社会资本,放大若干倍,作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同时对现有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扶贫产业扶持基金、妇女创业基金、劳动就业创业基金、木兰村村级互助基金等各类基金进行整合,设立若干子基金,聘请先进经营管理团队,提高运营效率,为全县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
(二)完善制度抓征管。一是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破解由于经济下行影响导致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难题,根据《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深化社会治税工作,建立综合治税“三个一”工作机制,主抓七项重点工作,实现“政府领导、部门共管、财税主办、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形成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制度。将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系统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改变以前年底集中报送为即时报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网上填报、统计,实现实时检查,实时更新,随时监控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变化情况。三是完善建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经营性资产管理主体,完善建立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制度,出租价格、出租期限等,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防止经营性资产随意出租出借,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加强经营性资产收入管理,做到经营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研究制定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金融单位存储资金的行为,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放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政府性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搭建平台抓融资。为进一步增强我县投融资能力,更好地发挥融资平台公司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融资、建设、经营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对我县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组建政府经营性平台公司,实现国有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风险资本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