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强调,要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各类专业公司、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不断提升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运行质量、服务能力、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新引擎”。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融资贷款、服务保障等方面瓶颈制约,亟待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整体运行水平不高。与工业企业相比,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普遍表现为小而弱,以个人为单位的家族式经营居多,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范围小,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机构松散、缺乏整体发展规划等问题,运作管理随意性大。以泾川县为例,全县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86家,“五有”合作社仅210家,占总数的43.21%,与省市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农业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需要持续资金注入,银行虽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主要提供小额贷款,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经营主体整体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未形成大量的有效抵押物,农村住房、机械设备和土地经营权等有价资产难以实现有效抵押,授信担保困难。地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方式主要为财政资金补助,其中直接补贴类政策居多,但受地方财力限制,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不明显。
三是发展规模扩大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必须以成片上规模的土地供应为前提,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