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机关购买后勤服务思考与研究
政府机关后勤服务是保障机关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不可或缺的基础,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也是后勤服务发展的重要方面,理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2020年初财政部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凸显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在新的要求下,各级机关怎样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后勤服务购买流程,提升后勤服务供给质量,助力机关业务改革发展,值得研究、实践和探索。
一、厘清后勤服务的内涵和范围
厘清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的内涵和范围,首先要厘清的是“机关后勤”与“机关事务”这两个概念,这对讨论政府购买后勤服务有非重要的理论作用。
“机关后勤”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它参照了军队后勤的概念,是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说法。主要是指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内容、标准、质量层面的工作。“机关事务”是相对于机关政务的概念,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理性思考的认识,主要是指所有旨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关后勤”与“机关事务”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是,“机关后勤”寓于“机关事务”之中,特别是“机关后勤”作为一种约定成俗的说法,有时也包括了行政管理的综合保障服务。
“机关事务”管理是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以资产管理为核心,比照现有的国家各级的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就是办公用房调配、公用住房管理、公务车辆维保、办公消耗品库存、设备服装管理等相关内容,其目的是以提供高效物质保障为手段,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并确保政府机关的各类资产保值增值,“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可能社会化。“机关后勤”包括的则是相对“类社会化”或可社会化的部分,比如:物业管理、环境维护、文印服务、被服洗涤、餐饮服务等。
从理论层面厘清“机关后勤”与“机关事务”两个概念,有助于对政府购买后勤服务的理解。从现有政府机关各级组织对机关后勤管理的范围来讲,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机关后勤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了行政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两层含义,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目前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包括两个层面